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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德生(1782—1852年),字仲惠,号培阶,河南南阳镇平县人,清嘉庆二十四年(1819年)登进士第,历任云南定远县(今牟定)、大姚县、易门县知县,镇雄州知州加同知衔,巧家厅同知兼摄东川府、东川府(今会泽县、巧家县、东川区一带)知府。在云南做官20余年,其间任东川府知府10余年。作为四品官员,知府年俸105两,禄米105斛,养廉银3000两左右。然而,在他卒于任上时,他的家人竟连送灵柩回河南老家的资费都凑不够。细究其中原委,做清官循吏,干实事惠民,本就是李德生孜孜以求的事。
清道光十三年(1833年),李德生任定远县知县,在署衙大堂题:“与民相见”,楹联为:“早坐堂,早结案,早完国稞,勤勤慎慎,从此地做去;不想钱,不生气,不纵家丁,安安祥祥,向其中讨来。”李德生言行一致,兴利除弊。据民国《新纂云南通志》记载,李德生在任定远知县期间,减徭役,省催科,隆学校,修桥梁,纂辑县志;课士勤恳,讲贯不辍;有以小故兴讼者,善语解之,使之帖服感化。莅任六年,定远(今牟定)大治,士民咸戴其德。其间,短暂署理大姚县知县三个月,颇多善政,大姚百姓竟为他立长生禄位。
探寻李德生一生行迹,勤政爱民、清廉自守、克勤克俭,在处境艰难时从未易其志。清道光十八年(1838年),李德生调任易门县知县,初抵任时,遇到重重困难,尤其是在铜政方面压力甚大。他曾经写过一首《易门即事诗》,道出其当时的心境。
宦迹蓬飞两鬓残,笵甑褚笠守儒寒。
学为廉吏谈何易,博得循声称亦难。
才短愧无新雨露,事忙懒换旧衣冠。
何时闲散偿归志,平子台前把钓竿。
此诗描述了一位千里为官、四处奔波、两鬓斑白的中年官员,不改读书人清寒本色,志做清官循吏,常为自己能力不足,没有给老百姓带来新的恩惠感到惭愧。因事务繁忙,时常懒得换掉身上的旧衣帽。只希望在空闲之时,回归山野田园,在河边钓钓鱼,享享清闲。
从诗中可以看出,李德生苦闷彷徨,但初心不改、志气不衰。他深入研究铜务,写成《铜政论》,下决心革除弊端,改进铜矿管理办法,经过治理,铜产量大幅增长。李德生续修的易门县志《铜政论》中记载:“易门县香树坡、万宝、义都三厂,每岁额办铜五十八万斤。”这个数量占了滇省额铜的百分之九,地位和作用不容小觑。
清道光二十年(1840年),李德生擢升镇雄州知州加一级,同年10月,又加同知衔。清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,再次以在易门办铜有功,擢升东川府知府。任职期间,李德生以民生为要,体恤民苦,仁政惠民,深受百姓爱戴。《东川府续志·循吏篇》记载:“知府李德生,性仁爱,教民勤俭,捐置义地,厂欠有逃亡者禀请豁免,硐户子孙得以复业,为惠尤巨。”厂欠,是由于放本收铜政策中官收余铜定价过低,厂民入不敷出,所产余铜不足以抵补已领官本所导致的问题。由于道光年间铜矿衰落,若矿产不高或矿质平常,则不敷成本,炉户等不特无利可图,而先领之工本又已用去,不能缴还。积欠工本之人赤贫无力,是为“有着厂欠”;倘有逃亡,即为“无着厂欠”。当时的东川府矿厂,大厂矿丁六七万,次亦万余人,由于铜产量萎缩,厂欠者不在少数。厂欠得到豁免后,受益者众多,李德生此举保发展、保民生、保稳定。
清道光二十四年(1844年),东川府城垣坍塌,李德生禀请重修,并带头捐银,共筹捐银16366两,未动用府库的一两银子,便开始重修城垣。重修后的府城,在原基础上加高三尺,内墙改用方石扣砌,另用净土筑填牢实,较之前更为坚固。值得一提的是,清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,东川府巧家厅汤丹厂,百姓为争饮水突发聚众持械斗殴伤毙案,史称“汤丹案”。李德生闻讯,经两个昼夜抵达现场,处置审理。他坚持将案件处置妥当,没有酿成大事端。时任云贵总督林则徐高度赞赏称,李德生为官不负所学,所办汤丹一案,谁能如是、肯如是、敢如是。
清道光三十年(1850年),李德生请辞,朝廷未批准,继续留任东川知府。清咸丰二年(1852年),李德生以疾终于东川府官邸,享年71岁。为清官,靠操守,更靠坚守;做循吏,要政绩,更要政声。李德生求仁得仁,学为廉吏得循声,受到后人褒扬。《定远县志》《易门县志》《大姚县志》《东川府续志》等志书以循吏立传,记载其事迹。民国《新纂云南通志》第一百八十三卷,以名宦为李德生立传。(潮平)